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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购房以为捡了便宜,三年过去,房子却成别人的
来源: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08-15 | 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低价购房以为捡了便宜,三年过去,房子却成别人的

交钱买房

等了三年

房子却成别人的了

……

胶州市鑫都合苑小区业主:我是2016年4月22号,在开发商修伟刚手里买的,他是s青岛众磊开发公司,他当时说是原先售楼处价格3900,说是优惠价。让我多交钱,交到百分之七十,给我优惠,我就交了二十万。

在场的十位业主告诉我们,当初购房时,他们都没有通过售楼处,而是直接跟开发商对接的。当初开发商出现了资金问题,所以才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把房子低价卖给了他们这十户业主。根据各户不同的情况,他们都缴纳了二十万元左右的预付款。而双方约定,预售许可证下来后,一个月之内给购房者办理网签,购房者及时补交余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就跟业主签订购房协议并收取房款,这属于违规行为。当时考虑到房价便宜,这十位业主们就先后把预付款交上了。但没想到,接下来三年过去,这房子不但迟迟没交房,最终还成了别人的!

胶州市鑫都合苑小区业主:五月份的时候,查这个房子已经网签了,但是我们没接到通知网签,他签的是别人的,然后我们就到房管局去查这个事情,房管局证实,有三栋确实是网签了,而且是别人的名。

业主们说了告诉记者,在2017年的时候,开发商就曾把当初他们订购的房子卖给别人,经过当地房管局协调已经解决,没想到今年,又出现了这种情况。

记者看到业主提供的一份网签记录上显示有六套房子已经被网签,三套属于在建抵押状态。开发商始终没有向业主们正面解释过这件事,只是向房管局提交了一份书面回复,表示当初跟业主们签订的只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销售合同。但业主们实实在在地将预付款交到了开发商手中。

按照业主们的说法,自己的房子被别人网签,交过的预付款现在也不知去了哪里。开发商不出面,特派员和业主来到了青岛众磊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又会给出什么态度呢?

青岛众磊发地产公司总经理修伟刚:我们不是说把房子卖给他们了(那你们这个认购协议是什么意思呢?签的是认购协议啊)认购协议那个他们非得要求这么开的。

青岛众磊房地产公司的修经理一开口就否认了跟业主们的房屋买卖关系。按修经理的说法,当时建筑方在外有工程需要借款,于是就想通过他们开发商,用在建的房子做抵押进行借款,因此后来,他就将房子抵押给了这十位业主虽然当初签订是一份房屋认购协议,但实际就是跟这些业主们抵押贷款。

青岛众磊发地产公司总经理修伟刚:我不是售卖,借了的钱我给啊,我必须给啊。不是我给他,人家建筑商也得给他这个钱。他们这帮人现在是看房子涨价了,知道吧。他们那帮都是往外头借款的人。

可是,对于修经理的这些说法,这十位业主却表示并不知情,当初他们签订认购协议就是为了低价买房子,如果是抵押借款,那也应该有借有还,而开发商这些年也从未提过什么还款的事情。从2016年业主交钱签订认购协议,到现在已经快三年的时间,当初业主们的购房款如今却变成了借款,修经理的解释让业主们难以接受。

记者:您以当初向业主们以卖房的形式,做抵押贷款借钱,这是什么性质您知道吗?

青岛众磊发地产公司总经理 修伟刚:这个我们那时候连预售证都没下来,卖不了房子。

记者:那您当时就敢签认购协议书?

青岛众磊发地产公司总经理 修伟刚:那时候不就想借钱

记者:不管您什么目的什么性质,您签的是认购协议书没错吧,上面一个借钱的字都没体现,建筑商的事也没体现对吧,您现在反过来说借钱,那认购协议书怎么回事呢?盖的您的公章签的您的名字,无论哪一点您都说不通啊。

青岛众磊发地产公司总经理 修伟刚:那不就说现在咱通过法院了吗?

记者:通过法院,那我问你,现在房子您还愿意交付给业主吗?

青岛众磊发地产公司总经理 修伟刚:那法院判吧,法院判这房子必须给人家咱就给人家。

面对记者的提问,开发商无言以对。

白纸黑字写的认购协议

开发生竟硬生生说成是抵押贷款协议

卖房子也成了借钱。

开发商态度明确——

不认这份认购协议,

就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那当地监管部门对这个事情

又是什么态度,会如何处理呢?

随后,

特派员来到了胶州市房产中心。

胶州市房产中心预售科科长刘晓东:

开盘之前我们不掌握这个公司已经卖出去不少房子了。没拿到预售许可的时候就卖,本身就有违规了。2016年你就签认购协议往外出售房屋,这明显的一个销售违规行为。

刘科长介绍,在2018年,他们就接到过业主们的投诉,说鑫都合苑小区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为此房产中心也约谈过青岛众磊地产开发公司,而且已经通过协商把问题解决,没想到今年再次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目前,胶州市鑫都合苑小区项目已经禁止销售而房产中心下一步也会对开发商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眼下,既然开发商让业主们走司法途径解决,那么业主们到底该如何依法维权,我们也咨询了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的律师。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徐江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第二条规定:如果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合同应当被认定无效的

,无效的后果就是要进行首付款的退还利息的退赔以及相应的过错赔偿.如果在销售当中,例如没有销售许可,一房两卖 ,抵押的房子再进行买卖的话,那有可能存在欺诈,可以主张已付房款的一倍赔偿.